宿州文明二十條
發(fā)布日期:2018-06-28 瀏覽次數:92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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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直各單位、埇橋區(qū)、各園區(qū):
《宿州文明二十條》在廣泛征求市民建議基礎上,經市創(chuàng)建全國文明城市指揮部會議暨第四次調度會討論通過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廣泛宣傳,踐行文明。
宿州市創(chuàng)建全國文明城市指揮部
2018年6月19日
《宿州文明二十條》
1、不亂丟雜物、不隨地吐痰
2、公共場所不吸煙
3、不穿睡衣上街
4、有序排隊不插隊
5、公交車上給老幼病殘孕讓座
6、開車禮讓斑馬線,不車窗拋物
7、不違規(guī)停車,不占壓盲道
8、不翻越護欄、不闖紅燈,不亂穿馬路
9、不損壞公物、不破壞綠化
10、不出店經營、不占道經營
11、不亂貼亂畫、不發(fā)小廣告
12、不在樓道堆雜物、放車輛
13、垃圾分類不亂扔
14、不剩菜、不剩飯,支持光盤行動
15、出入電梯間先下后上
16、不傳謠信謠,不欺詐作假
17、不講粗話、臟話,不高聲喧嘩
18、不隨地大小便
19、遛狗要牽繩,自己清理寵物糞便
20、紅白喜事簡辦不擾民



